職務名稱:專案助理(職務代理人)
聘期:101年9月26日至102年3月25日
資格條件:
(1)公私立大學(含)以上畢業。
(2)具備良好藝文素養與語言能力。
(3)具活動規劃與現場導覽經驗。
(4)善用Office或其他應用軟體,並具電腦文書處理、網頁設計與維護能力。
(5)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。
工作內容:
(1)策劃藝術展演計畫
(2)藝文教育之推展、藝術講座規劃與執行
(3)活動行銷宣傳執行
(4)展示空間管理
(5)辦公室庶務管理、公文整理、財產及預算管理
(6)其他交辦事項
工作時間:同本校職員上下班時間(必要時可配合調整工作時間)。
工作地點:國立臺灣海洋大學(基隆市)。
報名方式:
請於 101 年 8 月 20 日前(以郵戳為憑)將
(1)履歷表(附照片及白天聯絡電話)
(2)自傳(含工作經驗)
(3)最高學歷證書影本
寄達:202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藝文中心收 (信封上註明:應徵藝文中心專案助理並寫明寄件人姓名、住址、聯絡電話),
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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